发布日期:2014-11-04 20:07  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查看:  打印文章  字体:T  T  T
关于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中 共 米 脂 县 委 深 入 学 习 实 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米  脂  县  档  案  局
 
 
 
关于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事业机构,省市驻米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米脂县委关于《米脂县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米学组发〔2009〕2号)文件精神,我县从2009年4月24日起全 面展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大量文件材料,是我党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 科学发展的真实记录,对于今后工作查考、历史研究、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切实做好我县学习实践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明确职责、指定专人,按照档案工作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纸质文件、照片、音像、电子文件、实物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相关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二、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明确学习实践活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
(一)归档范围
1、本单位成立实践活动领导机构的文件;
2、上级领导在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中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等;
3、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的各种文件、学习材料、简报等;
4、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的各类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5、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出的重要决策、实施方案、总结、报告、大事记、新闻宣传材料等;
6、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计划安排、调研交流、征求意见、分析检查、整改落实材料等;
7、重要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材料等;
8、本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录音、录像、照片等;
9、其它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归档要求
1、文书档案: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的有关纸质文件,参照《陕西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的要求整理,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归入相应年度的文书档案。
2、声像档案: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收集、拍摄、录制的照片、录音、录像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的要求收集整理。
3、实物档案: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作、接收的有关学习实践活动的证书、证件、奖牌、锦旗、印章等按照国家、省、市实物档案整理规范的要求整理。
三、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按照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学习实践活动结束时,将文件材料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四、 各单位档案专兼职人员要把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积极配合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做 好这项工作,主动开展服务,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档案的齐全、完整、系统。
附件:米脂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米 脂 县 档 案 局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米脂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内                 容 保管
期限

1 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
工作职责、成员分工等材料
30年  
2 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学习
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意见、决定等材料
30年  
3 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动员、转段、总结等会议材料 30年  
4 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交流研讨会等材料 30年  
5 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工作计划、总结,情况统计、汇总等材料 30年  
6 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汇总、专题调研报告等材料 30年  
7 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调查表等材料 10年  
8 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党组织分析检查材料、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及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等材料 30年  
9 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各类新闻报道材料 10年  
10 上级检查组指导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形成的材料 30年  
11 上级领导在本单位学习活动中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材料 30年  
12 重要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材料 30年  
13 本单位下属单位报送的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总结、计划、通知、意见、决定、简报等材料 10年  
14 本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录音、录像、照片、实物等材料 长期  
15 其它应归档的学习实践活动文件材料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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