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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1-04 22:08  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查看:  打印文章  字体:T  T  T
档案法制建设
一 是加强档案法制宣传。自《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局除利用县上召开的各种会议以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等机会宣传《档案法》、《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 外,还通过电视网络宣传《档案法》,举办《档案法》图片展、档案知识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档案,让全社会了解档案。利用档案的“窗口”作 用,十年来共举办图片展3次,档案知识宣传栏5期,张贴标语50余幅,共性宣传资料6000余份。2008年10月,制定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分解表及相关制度和实施方案,极大地增强了全民的档案意识。
二是为了加大档案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年四月,全局干部职工一齐出动,领导带队,兵分几路,对各基层单位的档案整理、保管及《档案法》的贯彻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2004年8月1日—9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特别安排了一次全面范围的档案执法大检查,由县人大和县政府两位主管领导带队,通过下基层听汇报、看库房、查档案等方法对全县127个基层档案室的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县政府在贯彻执行《档案法》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7条建设性建议。以米人字(2004)35号文件向县政府反馈。2004年12月13日,县政府根据反馈意见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情况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之后,杨巨山副县长亲自带队对各乡镇、县政府所属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并与2005年6月7日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贯彻实施《档案法》和整改情况报告”,对地税局、水资办、婚姻登记处、气象局、印斗镇、桃镇镇的档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部分档案工作较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扩大了档案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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