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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27 14:55  编辑:mzda  来源:未知   查看:  打印文章  字体:T  T  T
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

 各市、县、区档案局,农业(农牧、农林)局(委):

   为配合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档案管理,根据国家六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档案局      

           陕西省农业厅          

                                                                       2015年4月7日

 

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维护确权登记成果,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根据《档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土地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档案,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是承包地确权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

    第三条  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档案管理工作要与承包地确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做到组织有序、种类齐全、有人管理、安全保管。

    第四条  县级及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级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承包地确权工作中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确权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和移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会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组织承包地确权档案检查验收。 

    第五条  县级及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承包地确权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各项制度,纳入承包地确权工作进度考核,确保承包地确权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第六条 县、乡、村级土地确权经办机构将承包地确权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列入总体工作计划和业务工作程序,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档案工作经费、工作人员、档案整理与保管设施设备、档案存放场地,保证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是档案整理的首要环节,也是确保承包地确权档案完整的关键。县、乡(镇)和村级土地确权经办机构按照《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整编顺序及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1)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做到“应收尽收”。

    第八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真实、有效、便于长久保存和利用。文件材料的签字、盖章、日期等具有法律效用的标示应完整齐备,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照片和图样应有文字说明,非纸质材料应有相应的目录和说明,并确保载体的有效性。

    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保管期限划为永久和定期。具有重要凭证依据作用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应当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定期(可具体划定期限,如:30年或者10年)保存,具体期限划定按照《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整编顺序及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1.doc)、《农户个人材料归档范围、整编顺序及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2.doc)执行。

    第十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实行分类整理。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业务流程和形成的文件材料,一般可分为:综合管理类、确权登记类、纠纷调处类、流转管理类、特殊载体类。

综合管理类、确权登记类、流转管理类、纠纷调处类归档文件,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规定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综合管理类文件可采用自然件或一事一件的方法整理;确权登记类、流转管理类可采用一乡(镇)一件、一村一件、一户一件的方法整理;纠纷调处类可采用一案一件的方法整理。

航拍图等图纸资料,统一为A3幅面的可装订成册,超过A3幅面的图纸,宜单张为一件整理,采取图筒卷放或用专用底图柜平放保管,需编制图样目录。

录音、录像、照片等声像类文件材料以及电子类文件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进行整理。整理归档后,应编制档案检索目录。

归档的文件材料宜按《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整编顺序及档案保管期限表》条目顺序排列,农户个人材料宜按《农户个人材料归档范围、整编顺序及档案保管期限表》排列。

    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文件材料要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整理归档工作,县、乡、村级承包地确权档案验收工作由市、县级农业局与档案局组织,省农业厅和省档案局对各设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  按照《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的规定,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最终交由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永久保存。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的单位,可提前移交。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档案局、陕西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县(市、区、旗)级

类别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综

合

管

理

类

1.关于成立承包地确权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其责任分工的文件,承包地确权颁证指导意见、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会议记录纪要等重要文件

永久

2.本级下发的承包地确权政策性文件和重要业务文件

永久

3.重要问题请示与上级批复、重要业务问题往来文件

永久

4.承包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报告、总结、统计报表

永久

5.承包地确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记录

30年

6.上级下发的有关承包地确权的政策性文件

永久

7.本单位在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形成的一般性、过程性文件、宣传培训资料

10年

8.承包地确权工作中形成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及签订的合同、保密责任书、保密承诺书

永久或30年

确

权

登

记

类

1.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声明、委托书、身份信息、原土地承包合同等按登记规定提交的材料

永久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永久

3.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地形图、土地承包经营权空间位置图

永久

4.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现场勘查确认登记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永久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检查验收记录、报告

永久

6.全县(市、区、旗)土地承包情况汇总表

永久

7.登记核准文件

永久

8.登记发证原始材料

永久

9.权属变更登记材料

永久

10.全县(市、区、旗)承包地确权登记表

永久

11.承包地确权信息管理系统备份数据

永久

纠纷调处类

1.承包地确权问题信访、纠纷调解仲裁形成的原始记录及调处协议书、仲裁案卷

永久

2.相关证明材料

永久

特殊载体类

1.反映承包地确权工作重要活动事件的照片和声像材料

30年

2.承包地确权系统数据库、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以及调查成果的电子数据

永久

乡(镇)级

类别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综

合

管

理

类

1.关于成立承包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其责任分工的文件,承包地确权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

永久

2.承包地确权的请示与上级批复、重要业务问题往来文件

永久

3.有关的报告、总结、统计报表

永久

4.承包地确权工作动员会及宣传材料

10年

5.上级下发的承包地确权政策性文件

30年

6.上级下发的有关承包地确权的一般性文件

10年

7.本单位在承包地确权活动形成的一般性、过程性文件、宣传培训资料

10年

确

权

登

记

类

1.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声明、委托书、身份信息、原土地承包合同等按登记规定提交的材料

永久

2. 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地形图、土地承包经营权空间位置图

永久

3. 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不标记地理信息)、现场勘查确认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永久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自检、互检记录和报告

永久

5.全乡(镇)土地承包情况汇总表

永久

6.承包权证申请变更登记表

永久

7.对村级相关工作方案的审核意见

永久

8.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登记表

永久

9.承包地确权信息管理系统备份数据

永久

10.土地承包合同

永久

纠纷调处类

土地承包问题信访、纠纷调解形成的原始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调处协议书

永久

特殊载体类

反映承包地确权工作重要活动事件的照片和声像材料

永久

村(组)级

类别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确

权

登

记

类

1.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小组名单

永久

2.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永久

 

3.村组承包土地调整方案

永久

4.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申请、声明、委托书、身份信息等材料

永久

5.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关于承包地确权问题的决议(意见)和会议记录

永久

6.承包地确权情况核实公示、公告材料,农户签字确认表

永久

7.村组土地承包情况汇总表、承包权证发放登记表

永久

8.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地籍地形图、土地承包经营权空间位置图

永久

9.农户承包土地互换、转让申请书

永久

10.村组土地承包情况统计表、工作总结及汇报材料

永久

11.土地承包(流转、互换)合同、协议及台账

永久

纠纷调处类

土地承包问题信访、纠纷调解形成的原始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调处协议书

永久

特殊载

体类

反映本村组承包地确权工作中重要活动事件的照片和声像材料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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