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馆完成团委档案移交接收工作
11月12日,我馆接收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米脂县委员会2010-2015年文书档案,共计168件,其中永久保存档案80件、长期(30年)保存档案88件。
我馆第一业务指导组与团委共同协作,已完成对团委档案的规范化指导与移交核对工作。整个移交接收过程规范严谨,按照目录逐件清点,应缴尽缴,确保了入库档案完整。
档案交接后,双方围绕档案的日常规范化管理进行座谈。会议强调,为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各机关单位应参照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在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后,于形成次年的6月底前向各自机关档案部门完成归档。对属于县级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于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后,按规定向我馆移交。
为持续提升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要求各单位积极订阅《陕西档案》杂志,掌握档案政策法规与档案业务动态,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档案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供稿:贾雨昕
编辑:高 强
审核:张 科

